掐指算算,今天是离开成都的第52天,回到家乡的第49天。经常有人纳闷儿问老徐你不是重庆么?我说是,但更为精准的讲,家乡只是行政划分中隶属重庆而已,可以说我是重庆人,也可以说不是。

为什么这么计较,其实并非如此。我只是不愿意贴金而已。不愿意把自己包装成来自所谓的大城市,做人最不能忘本。

小城市也不丢脸。它就像一双鞋,合不合适,舒不舒服,我自己知道。

虽是大重庆范畴,但说实话,差别蛮大的(为了这个“蛮”字,也被人诟病过好多年,说老徐你讲话还带港台腔,我才不装腔作势,蛮字一直都是我们方言里的重要组成部分,老家语言体系来自闽南语系,还融合了大量古代文言文习惯,所以和重庆话相差很大)。

实际上,这里的风俗和语言自成一派,是比较独立的存在。既不是湖北话,也不像重庆话,隔着十万八千里,却很像闽南语。一点不奇怪,完全是源自历史的一些原因,属于杂糅风格。但说我们是大四川特色,我认可。

从不避讳自己是哪里人,我有些亲戚就不这样,家人相见也操着一口重庆方言,非要和自己的老家划清界限。好像重庆就是北上广,好像重庆就是纽约伦敦与东京。甚至同学聚会,这样的二逼也不在少数,好像讲讲自己原本的方言,会掉一块肉,会让整容脸掉一个零件。

其实方言最舒服了,特别是回到老家,说自己阔别的乡音,乐在其中,绝对是一件美丽的事情。有一位特别要好的朋友,一直叫她晃晃,她很早离开了家乡,仗剑走遍天涯。但也很喜欢乡音,她儿子学过多年话剧,不怎么喜欢粤语,但却能讲自己妈妈故乡的方言。

我和她平时聊天,总是尽最大可能,绞尽脑汁挖掘一些最古早的土话,来增添交流的乐趣与亲切。

其实我比较有语言天分,在早一些时间,出远门到另一个城市,都会很快的融入,基本上能比较熟练的讲当地的方言。

但特别申明,作为方言难度为地狱级的乐山话,实在是学不会。但重庆话完全没问题。自贡话我也讲得不错,最厉害的是中江话,跟电视剧里学的,惟妙惟肖,几乎可以乱真。主要中江话太有喜感,朋友们酒兴正酣时,便总想听老徐学学,然后都笑得前仰后合。

人都是有选择性去默认喜好,毕竟像钱钟书那样的语言天才也太少了。我根本不算什么,连粤语都讲不好的人,只会唱几首蹩脚的粤语歌。

大学时学院安排了很多门的外语选修。比如意大利语,我是很喜欢的。

意大利语隶属拉丁语系,开口音很多,需弹大舌,当时教我们选修的是一个姓朱的老婆婆。

她很有气质,眼睛随时带着光。总是给人一种优雅的感觉。

她是世界三大男高音之一多明戈的铁杆粉丝。每次讲起,就神采飞扬,像极了一位小迷妹。现在想想,杜甫曾经是有多么的迷恋和崇拜李白,哪怕李白几乎都不理会和在乎自己。就好比杜甫在抖音上关注李白多年,李白甚至都没回关过他哈哈哈哈。

得亏上了朱老婆婆的意大利语课,才接触到了这门外语。记得当时学弹大舌还费尽了心思。旁边寝室的几位师兄还用了很多管用的土办法练习弹舌。我倒没有。

小时候姐姐是个学霸,她是学俄语的。曾经的俄语课代表。俄语也弹大舌,算是异曲同工吧。多少有些影响。

清楚的记得我会弹大舌是因为某一晚,看了一场精彩的表演,走在学院的林荫小道上,心情特别好,又见前面有两三位身材曼妙的学姐,娉娉袅袅的样子。一下子受了某种启发,就弹会了。回寝室后,中邪一般,继续在盥洗室巩固了几小时。

学语言就是突然找到某个舒适点,语感?灵感?抑或都是。就是某种比较核心的特征,掌握几个,便会充满自信,一切就变得简单。

还有就是建立亲切感。

与你想要学习的这门新语言。你热爱,便会接纳,便会去融入,这样也会变得轻松起来。相反,总是抗拒和惧怕,那铁定学不好。

意大利语很可爱,讲快了,就像打机关枪。后来热爱意大利电影,大学的这段经历给我带来很多美妙的感觉。

今后可能也会学西班牙语,他们说两种语言就像山东话和东北话之间的差别。没有考证过,毕竟还没真正接触过西班牙语,有机会一定尝试。

从流行唱法的角度来讲,意大利语和西班牙语都不太适合,因为发音位置决定了拉丁语系更适合古典歌剧。德语也不适合。

英文算日耳曼语系,但与德语相去甚远。流行歌的发音更接近英文。

汉语发音讲究字正腔圆,不够连贯,所以歌唱起来比较有难度。个人认为,汉语更适合高声诵读,气势远胜歌咏。

看过很多的韩国影视,有一丢丢的惧怕这门语言。觉得很不容易掌握。倒是学过几首韩语歌,因为很喜欢《请回答1988》这部剧,翻唱过里面的几首插曲。但是讲话,对我来说真的太难,之前我说的那种灵感还没领会到。

日语还好。

七零后算是看日本影视长大的一代。好多影视插曲从小就耳熟能详了。

但我是因为一部中国台湾的电影,叫一路顺风。而有缘去真正接触日语。

大学唱过拉网小调,也不是原文。儿时的阿童木和人证,都是哼唱翻译后的国语。直到看了一路顺风。片尾有首歌很熟很熟。总觉得似曾相识。

其实真的是老朋友。后来在朋友圈有位大学学姐也在分享。

便动了念头去学习。

这首歌叫《昴》,スバル,是谷村新司的词曲。我们以前听到的都基本是邓丽君的翻唱。在一路顺风中,第一次听到了作者的原版。

一耳钟情。

当时很喜欢。便决定去学唱原文。总是觉得接近原版,才更有韵味。

那是一次愉快的成长经历。认真得像一个小孩子,随时随地的做了很多小卡片来标记单词和发音。很像05年学唱Vincent一样。素来不喜欢贪多,就喜欢翻来覆去的对付几首歌,直到滚瓜烂熟。

《星》真的好听。也是我学会的第一首日语原文歌。从那以后,找到语感和灵感,学会了好多首曾经相熟的老歌。重温的新意,别有一番美妙在心头。

在家乡的这段时光,就像一场甜美的梦,有山野间的雨声扣响在耳际,也像那首歌的场景,月朦胧,鸟朦胧,萤火照夜空。山朦胧,树朦胧,秋虫在呢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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