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年三月份的時候我搬遷到了海珠區老城區的一棟老房子裡,這裡離人民橋很近,但這個房子有點問題。這棟樓蓋的是躺倒的U字形,我住的地方剛好是U字形的頂端,我一直懷疑這裡原本是一條路,然後把樓層給連接上了。

不住進來不知道,住進來才知道這個房子的特點。梅雨節氣的時候裡面特別潮濕,大白天的時候不開燈就黑漆漆的,陽光無論是從東往西還是假設從西往東都不會照進來。

然後即便是大冬天的,這裡還續集熱氣,沒有暖氣,但經常看到窗玻璃上會集滿熱氣水,人待在裡面會有一種發悶的感覺。

然後不久就會發現經常放的東西會滋生霉菌,這種條件大概是最容易滋生的。更為恐怖的是房子的牆壁另一個房間是空的,玻璃是壞的,永遠都是半開著的。為何不住人?這個疑問我難以解答。

然後這種房子有可能是房改房,我的客廳牆壁對面是人家睡覺的地方,而我睡覺的地方一牆之隔卻是人家的廁所和廚房,這種佈局顯然對我的休息是非常不利的。更令人難以置信的是鄰居家養貓,他家的貓白天不叫,偏偏深更半夜發出瘆人的叫聲,好像很淒慘的樣子。

他家的貓較晚,窗外的流浪貓也跟著叫喚幾聲,似乎有某種約定一般。後來聽一些老人傳言,很多年前這個地方有值班的人,有一次值班還看到了所謂的鬼魂,雖然不相信這些無稽之談,但心裡面依舊覺得不舒服。

本來按照我的租房原則,是不可能租這樣房子的,但從來沒有租過房子的老婆通過中介給我推薦的都是類似的房子,我一直不相信中介能推薦什麼好房子,在比較之下才選擇的。

上年的中旬我的工作是出差的,這房子就一臉兩個月沒有住人了。等我回來的時候,總感覺房子怪怪的,通過打掃,從沙發底下發現了老鼠頭裝飾品,從冰箱下面也發現了老鼠頭裝飾品,後來由於洗衣機漏水,在挪動洗衣機後,發現洗衣機下面也有裝飾的老鼠頭。

如果說之前的住戶是養貓了,也不至於要把老鼠頭裝飾品放在冰箱和洗衣機底下吧?這點空間貓咪是不可能進來的。

由於出入門經常聞到臭味,開始的時候我以為是門外的地方導致的,比較有一些老人的房間不講究衛生。後來在大清掃的時候發現原來是在門鎖裡面有一隻死壁虎,腐爛的臭味,種種跡象表明這些都是上一家租客留下來的。

上一家租客應該和房東發生了激烈的矛盾,據說房東還克扣了押金,他們也用這種比較惡心的手段對付房東吧?

按照我上班公司的安排,將近一個月的時間可以在公司接受培訓,有一次回家的時候,在經過小巷子的時候我忍不住咳嗽一聲,路旁的空房子裡面也立馬回蕩咳嗽,聲音非常大。然而平時根本沒有這個效果,這讓我感覺頭皮發麻。

回到家後我將這個詭異的事情告訴了老婆,老婆沒有發表意見,我只是道,看来接下来应该注意了。

次日上班下班前老總說晚上公司請客,為接下來美博會加油。晚上吃飯的時候,老闆帶來了很多紅酒,我一個人就和很多人碰杯喝悶酒,可能喝了很多,整個人就有點漂浮了。

後來就乘坐地鐵,到了市二宮的時候,我這才從地鐵站出來,然後尋了一輛單車就開始往家裡面趕去。在經過一個彎道的時候,我攜帶的傘掉地下了,後面就有人喊我,我聽見後就把單車停放,然後去撿起來傘,然後繼續騎著前行。

眼看就要騎行出鐵柵欄了,不料對方似乎有個人對衝騎行過去,我連忙往一邊躲避,直接撞上了柵欄。

當時一股無名火起,對著柵欄也是一通生氣,然後再次騎上單車往家裡面趕去。這個時候我感覺到被撞擊的手開始疼痛,想到回到家裡面和老婆訴說,幫忙給我包紮一下。

不料當我打開房間的那一刻,居然發現老婆不在,當時就有點小小的失望。於是撥打老婆的電話,讓她趕緊回來。

我整個人有點不行了,此時感覺似乎骨折了,那疼痛和單純的肉疼不太一樣。大概等了四十多分鐘的樣子老婆這才回家,一回家就以為我故意裝痛,也沒有怎麼過問我,我說我的手掌大概骨子了,幫忙給我燒一點水喝。

後來老婆就獨自到臥室睡著了。我也不知道自己客廳的沙發上如何睡著的,等我睡醒過來,發現水早已經涼了,我居然忘記喝水了。我喝了幾口水後然後來到臥室,也嘗試讓自己再次睡著,因為睡著就可以忘記這種疼痛的感覺,就這樣享受著疼痛,享受著困倦,斷斷續續睡到了天亮。

天一亮我又趕去上班了,但我的右手無法使用了,我只能用左手寫字。到了晚上的時候,我對老婆說,我有可能真的骨折,要去醫院看看。這才預定了省二人民醫院的骨傷科。

當我來到骨傷科經過醫生診斷後,於是讓我去拍片看看如何。當拍片出來的時候,醫生說骨折了,已經旋轉斷裂了,問我是保守治療還是動手術?

於是我問保守治療會怎麼樣?醫生回答,保守治療的話就是固定石膏板子,但你的骨頭已經旋轉錯位了,你能接受這種狀態就沒有問題。

經過電話裡面與家人商量,最終決定動手術,於是讓醫生開了住院手續,預約第二天的住院治療。

第二天一早老婆和我就來到了醫院,然後辦理了住院手續。我本來以為當天就可以手術,誰知道按照約定是第二天手術,就這樣住了一天院,享受了一天的疼。第二天上午主刀醫生問我是外固定還是內固定?

對於這件事一直沒有告訴我,所以對於外固定還是內固定,我還真沒有考慮過。醫生說外固定的話大概一個月的時間就可以拔針,不用二次手術,如果內固定就要用到鋼板,一年之後還需要二次手術。

起初按照我的想法,我想採用外固定,但我的岳母和老婆一直強調要用內固定,因為他們認為內固定更保險。我去諮詢醫生,醫生說一樣的,醫生更偏向於讓我外固定,這樣可以少受一次罪。我還讓醫生與岳母等通話說明情況,結果最終岳母還是堅持讓我內固定,因為岳母曾經發現有一個小夥就是使用的內固定,不過對方的是脊柱。

最終我採納了岳母的意見,就這樣一個鋼板被置入了肉裡面。這個手術的過程真是一言難盡,真正經歷了這個手術,你才會有這樣的一個想法,真的不想做二次手術了,然並卵,內固定就逃脫不了二次手術的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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