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篇提到寫情書“表白”我的那個女生呢,接下來也就一般同學那樣相處,只不過我這人在小學時,和誰都能聊上那麼幾句話,老師就是因為我話太多,生怕在課堂上不認真聽課,所以總會把我的位置調來又調去,直到我周圍全是女生,我這調位專業戶才算消停下來,畢竟男生和女生沒有多少相同的興趣愛好,顯然這不代表在課間就沒交流~而先前向我“表白”的女生,交談卻變得少了。

學生時代擁有戀情,在我看來難能可貴,可是這難道不是僅限於青春期的初高中階段嗎?小學即便能出現一對又一對的“情侶”,全都是緋聞。

可我們班偏偏就有那麼一對,一開始可能是緋聞,但後來不知怎麼的就變成真的了,而且找任何一方問起來嘛,得到的回答卻是繞都不繞的承認~只是他們在學校裡邊也沒被人注意到腻歪,放學以後是什麼樣的情況,我們也不去好奇,自然就沒人打爛沙盤問到笃了~

這女的吧,就是先前向我“表白”的,當時發生這事的我,膽子倒不是一般肥,直接把書信拿到人家面前,問是不是你寫的,她先是深呼吸一下,然後再回答我“邊有啊?”,我當時倒沒有深究,她到底是因事情敗露而心虛,還是碰上了事而難以承受;畢竟孩子的世界不像現在的我想得那麼複雜,那時是五年級,到了六年級她的畫風就變了,星期一至五她和身邊的同學穿著上無乜兩樣,只是星期六補習當天,學校並無要求必須穿著校服,所以她便“濃妝豔抹”,衣著又十足一個成年女子。只不過她學習成績不錯,又是游泳特長生,所以並不令人厭惡。

反觀那男的,在校內打架鬥毆是時有發生的,放學更是擔住口煙,星期六例牌曠課走去街口間士多門口,同班豬朋狗友圍埋煲煙,一支汽水一人一啖飲完它,與這女的不甚相襯。

其實這兩個人的戀情,也就我們同學之間看破不說破,也沒有特意會向老師報串,直到有一次課堂上發生一件事,這兩個人的“奸情”也不攻自破~事關男的有次上班主任的課,突然舉手請求上廁所,老師當堂拒絕其請求,於是他向老師繼續解釋到憋不住,且就快要瀬濕褲,老師方才無奈批准。誰不知他一去就久久不復返,於是派班幹部前去視察,哪知他右手無名指上有一隻戒指,掹極都不落來,班幹二話不說並上報訓導主任。

之後班幹回到課室,並簡短地向班主任說明情況,見眾人皆面帶笑容望向其女友,班主任並明白是她送的禮物,然而該男生早被老師放棄,班主任亦不追究其所謂“早戀”,只對女生譏笑到:“何不買只大些少的畀他?”

課後,聽坐我後排的同學說到,只因當時他糾結戴邊只手指,後排同學見戒指尺寸太大,建議他戴上屘指,但偏偏他覺得是女朋友的一片心意,戴無名指方不會辜負,所以便執意如此。

由於家母在該校擔任行政,所以我便得知事情後續,先是訓導主任拿洗潔精,試試能否幫其潤至脫落,但為時已晚;接下來便外出,帶他到海珠區第一人民醫院(現海珠區中醫院)就診,醫生說並沒有能解除的醫療器械,或許口腔醫院能幫到;於是便奔走到口腔醫院,但口腔醫院稱沒有相應的工具,或者到打金店可行;點不知打金店見其材質過份堅硬,老闆說需到五金店解決,所幸五金店有儀器可將戒指切斷兩半,最後該男子也幸免於戒指帶來的苦困。

然而,最後因為升學考試後,各自去了不同學校,這段感情便無疾而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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