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我出生在馬來西亞,是第四代廣東(廣府人)華裔。十五歲從華校畢業後,我便開始參加工作,父母經營著小而簡陋的華人餐館,每日都有固定的街坊前來幫襯,但父母已不再年輕,雖說做大會有更好生意,怕的只是在力不從心,所以維持現狀能養活自己便好。

在華校中學畢業時曾參加過升學考試,但是和我同分數的馬來族考生出現扎堆,所以在大馬的固打制政策下,我競爭不過~意思即是任何升學考試、高校錄取、用人單位招聘都奉行馬來族和原住民優先的制度,而華校的考試成績是得到中國大陸或港澳台地區所承認的,只是家庭條件有限,便沒有繼續讀下去,從而選擇做工。

我第一份工是在川菜館傳菜,並且打掃衛生的,一做就是三年~工資沒有加,職位無得升,感覺持續下去不是辦法,那年我已滿十八歲,熱心的同事計劃轉工過音樂餐吧做侍應,而打掃衛生的地厘另有人做~況且工資又比此處高。

十九歲,就是我在餐吧做工的第二年。認識第一任老公,那時候他是餐吧新來的駐場歌手~主要他那時也英俊,嘴也甜……我們前場這些姐妹愛聽的歌,不管是廣東歌、福建歌、客家歌甚至馬來語歌,他都唱得非常好,所以我也豁出去接近他。

原本我是上早班的,後來為了陪他又特意申請調晚班,早上他好捨得帶我吃喝玩樂,雖然我那時候有點土,但是他也大方把我介紹給身邊的朋友認識,一起玩。之後,他也更捨得花錢帶我去挑選靚衫,那時開始我更學會打扮自己,街坊們都覺得我變得比先前更靚。漸漸我墜入愛河,所以我也介紹姐妹來餐廳看他表演,哪怕只是飲個冰咖啡或拉茶的錢,都每日有人給他打賞。

後來我跟他回家與家人吃飯,家人對其眼光充滿不屑,見我反倒是笑面相迎。其實不然,他家父是我在當地華校剛入學時的校長,母親更是在該華校擔任教導主任,而他不愛學習,終日遊手好閒,便早早退學同班懂樂器的老朋友通街賣唱,老中青三代人的歌都信手拈來,所以每日都有路人打賞個鋼鎚。但每日的收入都只夠餐飯錢,又需要對馬打東躲西藏,直到被餐吧老闆賞識,才收入見漲。但當時尚年輕的他不識理財,總是捞班友一起去飲酒作樂。而對於當時的他,肯為我花這麼多錢,我更感動萬分,以為他因我而有大改變了,所以每日都一副非君不嫁的款。

而我的爸媽對他的言行舉止,也是看不過眼,拍拖一年,他的生活態度似乎都開始原形畢露,正當我想替分手時,我發現那段時間月事無來,且容易頭暈嘔吐,於是同做工的餐吧請假去醫院一查,原來有了此人的親生骨肉。我實情講了他聽,兩家人更是奉子成婚,我也認為他也將因為小孩的到來,而變得成熟為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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