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母親出身貧寒,剛出生沒有多久就因為是個女娃被外外公扔到了外面的垃圾堆裡面,說女娃就是賠錢貨。我外婆則不同意扔掉自己的女兒,於是又尋找了回來。外婆一生生只五個男孩,唯獨只有一個女孩。

所以生活在這樣的家庭裡面,從小就窮怕了,但是也令她的虛榮心很濃重,這讓她在之後的人生在這方面非常吃虧。她的第一段婚姻完全是大人們的安排,當時大舅與女方談上了,但是女方要求要給她的哥哥也找個對象。因為她的哥哥是地主的後代,成分不好,一直做不到老婆。

這個時候舅母的哥哥看中了我的大姑姑,在這個局面當中,我媽就得嫁給我父親了。但是我媽似乎不喜歡我父親,一方面我父親比她大七歲,一方面我父親還是一個文盲,她覺得吃虧。所以一直不同意這件事。

後來因為複雜的一系列原因,母親就嫁過來了。但是由於母親覺得吃虧,所以一直沒有對我父親有好臉色,兩個人一直磕磕絆絆的,娘家人窮的叮噹響,就隔三差五地到我家吃飯與搜刮,這讓本來就不富裕的生活更加雪上加霜。

所以整個家庭經常處於赤字的狀態,母親不會理財,有點錢首先想到的就是趕緊花出去,而父親是一個文盲,覺得母親有點文化,有點錢就讓母親來支配。所以,這個家庭注定是難以翻身了。

小時候對母親的這些特點不太關注,我經常聽到他們的吵架主題就是母親嫌棄貧窮。後來因為三弟送人了,人家給了一些營養費,母親首先想到的居然是要蓋一個氣派的房子,而不是如何讓這個家庭富裕起來。

當建造房子的各種物料裝備好之後,母親與村裡面的其他婦女外出賺錢上當受騙了,在這個過程當中母親離家出走了。所以,從這個層面來看,母親也沒有大局觀,做事情往往憑藉自己的感受,在很多事情上沒有自我主見,容易受到他人的精神控制。

後來我漸漸長大了,在長大的過程當中,儘管我有很多想法想去實踐,可是保守的父親一件一件都給我否決了。如此看來,父親是一個完全沒有改變家庭命運想法的人,他唯一的辦法就是出賣苦力賺錢。母親雖然有想法,但是基本上都是滿足自我虛榮心上面,所以兩個人在一起也注定是貧窮的結果。

以前我並沒有這樣認為,我認為母親是有能力改變家庭狀態的。所以當後來母親回心轉意回來的時候,我首先支援錢款蓋了新房子。但是這如同一個潘多拉魔盒,母親開始執著於虛榮心當中了。

起初的時候我還經常給家裡面轉錢,賣地的補助錢、賣樹木的錢我也沒有要,儘管母親說這是我的錢,可是我依舊分文未取。我以為母親有這點資本之後可以實踐她的想法。然而事實上卻給了我一個巨大的失望。

尤其是她的二兒子成家後,經濟壓力就比較大了,在這種情況下還貸款外地買房子。母親就有心要幫助他,當然對於這一點我也並不反對,然而她把當做賺錢很容易的那個角色,經常給我說困難,一個困難被解決之後另外一個困難就立馬出現了。

我回家過年的時候,在大年初一吃飯的時候還問我要錢給弟弟蓋房子,他們認為我很有錢,且賺錢很容易。事實上我也只是個普通的打工者,我只不過是攢錢而已,一分一分攢起來的。他們工作的收益並不比我低,即便沒有孩子之前也依舊搞的沒有存款,或者說有存款依舊說沒有錢。

不管怎麼樣,我都希望母親手裡面能夠存下一點錢,然而,無論多少錢到她的手裡面基本上都會變成空氣。如果她的手裡面錢更多一點,那麼她一定會出現一些災難讓這些錢打了水漂。

上面我說過,地的補助款以及樹木的錢等等都在她的手裡面,然而她很快就因為參與村裡面的一些與開發商的對抗活動當中被抓了起來。原因居然是她為了虛榮心,被他人說成領頭人,她還覺得自己挺厲害。最後因為給她走關係,前前後後幾萬元都打了水漂。

兩年前我回家一趟,她就開始抱怨不給她轉錢了,也不知道我究竟賺了多少錢。我說,不會給你轉錢的,多少錢到你手裡面都是空氣,但是我可以將錢換成食物孝順你們。我也說到做到,經常給家裡面買一些東西。

在這之前的N年前,我失業了,母親就建議我回臨沂打工,我說臨沂有個老鄉,我可以到他的單位打工,我估計人家給我工資是四千元一月。當時有外人在場,母親居然非常不屑地說,四千元算什麼?四千元還值得當說出來。她為了要面子,居然開始鄙視這個工資條件,這讓我打消了回臨沂的打算。

再說兩年前的事情,當我要離開老家回到廣州的時候我發現了一個不好的事情。我一直強調天氣如此熱,奶奶家有風扇嗎?父親與母親都說有的。但是當我與父親晚上去奶奶家的時候,我發現奶奶的房間根本就沒有風扇,她熱的臉色發黑,整個人看上去非常頹廢。當時我非常生氣,回到家就訓斥了母親,說她說謊,明明沒有給我奶奶家送風扇還偏說送了。

這個時候母親就將責任推給我父親,母親說,我已經給他說了好幾次了,是他沒有去送。在我的一再堅持下,終於是家裡面找出來那個風扇,於是帶著風扇趕緊回到了奶奶家,然後給奶奶扇風。

本來這件事就可以告一段落了,我也不想繼續追查這件事的責任。然而母親卻又自作主張將家裡面的大風扇給扛到奶奶家裡面了,兩個風扇給奶奶吹。

這樣一來就導致我家裡面沒有了風扇,侄子與侄女都喊熱了。我不理解母親為何這般做。當下我決定去縣城的超市買風扇回來。這個時候母親又自作主張開著三輪車拉著我們繞開縣城超市去了她認為該去的地方,一面還對我,超市裡面貴,帶我們去便宜的地方。

後來她將三輪車停在人民商場北門,然後帶著我和侄女去了南門看風扇,做好之後我支付了錢,她又回去將三輪車開過來。然而這個過程她用了整整三十多分鐘,實際上的開車距離僅僅五分鐘就可以了。然後開車回來的路上,她又自作主張在一個燈光昏暗的地方拐彎,一下子與對向的二輪車撞上了。因為這件事,人家要索賠三萬元,經過打理關係賠償了兩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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